首页 > 领事服务 > 领事证件 > 公证、附加证明书
公证业务范围
2012/04/10
 

  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、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我驻意使领馆可受理符合以下条件的公证申请: 

(一)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证申请。主要受理旅居国外具有中国国籍的当事人的公证申请;为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包括在驻在国办理结婚、居留及在驻在国处理死亡案件等事项;外籍华人一般应当在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; 

(二)符合相关种类范围的公证申请。可办理的主要公证种类包括:声明书公证、委托书公证、国籍公证、指纹公证、未婚公证等。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